从2016年起,河北引入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在张家口市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8000元至12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确定。待条件成熟后,这一试点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
记者15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这项助学贷款政策旨在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政策,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提供学生在读期间的贴息和贷款金额15%的风险补偿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没有基层营业网点,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办理机构。贷款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贷尽贷”。